「大媽」櫃員機蓆地而睡 大律師:私人地方報警都無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5/15 17:03

最後更新: 2016/05/16 10:06

分享:

分享:

圖片來源:FB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

有市民今晨在社交網站facebook,上載一幀相片,顯示有兩名女子,在一所提供24小時櫃員機的理財中心內「蓆地而睡」,旁若無人。

就相片可見,兩名女子在銀行櫃員機前方地上鋪報紙,脫了鞋睡覺,旁邊則放有她們的鞋、手提袋及行李篋。

上載圖片的市民,懷疑圖片兩人是來自內地的「大媽」。

圖片被上載後,很快被瘋傳及被網民「鬧爆」,數小時內已有有網民禁不住留言苦笑:「難怪酒店步寒冬」;亦有網民笑指:「銀行內有冷氣、更有閉路電視『24小時全天候監控』防盜,去麥當勞仲要坐著睡,呢度『五星級酒店,真識歎!』」亦有網民批評她們的行為「厚顏無恥」。

記者到涉事銀行視察,發現兩名女子早已離去,甫入內已發現相當悶熱,相信並無開冷氣,由於正值星期日,銀行並無開門,只有提款機理財中心開放。

有指相中兩女為水貨客,暫未能證實,但有街坊指上址鄰近藥房及「巷仔街」,即使是水貨客亦不足為奇:「可能方便血拚!」

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上址屬私人地方,即使市民代為報警亦無用,除非她們睡在行人路,警察則可以簡易治罪條例中的「阻街」罪名進行檢控。

而銀行(業權一方)可循法律途徑,向法庭申請「禁制令」驅趕阻礙的人離去,最快數小時即可批出,亦不受假期影響,因假期仍有當值法官在官邸辦公,惟律師費卻相當可觀,動輒逾10萬元,陸笑言:「聘請保安員守住門口都唔使咁貴」。

他又指,情況類似有市民在24小時快餐店睡覺一樣,食肆當然不會歡迎他們,但如要趕他們走,花費會很高,而且他們只是「借宿一宵」,並非「賴死唔走」,故一般都「由得佢」。